江苏出台“12条”举措,为全方位提升文旅消费“保驾护航”

11

交汇点讯 3月21日,记者从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包括3个方面12条措施,推动“供给侧”再发力,为提升全省文游消费水平全方位“保驾护航”。

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扩大有效优质供给方面——

引导高等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风情类特色小镇等规划建设一批小剧场,推出一批实景演艺项目,到2022年,培育2-3个具有区域品牌知名度的旅游演艺精品项目。

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重点建设区建设为牵引,开发以运河为主题的文化旅游产品和线路,打造“千年运河·水韵江苏”旅游品牌。

支持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深度开发具有江苏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品和纪念品。

利用南京入选“世界文学之都”、扬州入选“世界美食之都”“东亚文化之都”等契机,打造一批国际文旅融合发展品牌。

在实施惠民便民举措,激发大众消费潜力方面——

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鼓励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实行淡旺季票价和非周末促销价,落实特殊人群门票减免政策,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和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

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最高日接待游客人数规模,到2022年,全省高等级热门景区、热门文博场馆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

试点打造“分时制步行街”,到2022年,建设30个以上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推进境外江苏旅游推广中心建设,到2022年,建成12-15个境外江苏旅游推广中心。

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保障支持力度方面——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优质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项目纳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

健全文物合法流通交易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国有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完善开发、营销模式和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到2022年,建成10个以上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2-3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推动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到2022年,建设30个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单位、10个示范单位。

交汇点记者 付奇 【编辑:苑菁菁】

中国核安全专家:太平洋装得下日本政府的自私吗?

瞄准“高精尖” 敢为市场先

深疆异地货站揭牌 打造“一带一路”航空物流新通道

胡必亮:加强三方面合作 减轻疫情对非洲经济冲击

拓开新空间 就业更多元

听小学生讲述那些“小烦恼”,童年回忆仿佛打开闸门

一镜到底:一本来自武汉的采访手记

浙江汽车保有量十年增长697.1万辆 每4个人有1辆汽车

中国欧盟商会主席:如果中国赢了 我们也赢了

浙江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 为宁波市报告

内蒙古开展整治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 3个月立案1413起

固本培元强根基 立德树人建新功——中管高校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东盟庭审中心开庭审理首案

台湾最新调查公布岛内民众对民进党“十大民怨”:“缺蛋”排名第一

宁夏清水营煤矿冒顶事故救援进展:井下被困人员向家人报平安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乐知学堂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